2020年8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苏、山东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据悉,检查组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园区、建设工地,就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土地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土壤污染防治,在净土保卫战“双90%”目标的刺激下,进入了加速通道。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的推进打赢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视频会议就强调,要将措施、责任明确到具体地块、具体人员,抓好抓实。
进入2020年以来,也能明显看到与土壤调查评估、土壤检测监测相关的项目多了起来。这也与我国资金支持力度的加大不无关系。
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亿元,相较2018年增长了近43%。2020年2月,财政部发布《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鼓励土壤污染防治任务重、具备条件的省设立基金。
目前,我国土壤环境管理“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一法两标三部令”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基本摸清;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各地均已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大部分省份已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贵州铜仁、雄安新区七个国家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有序推进。
即将告别“十三五”,迎来“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思路会有什么变化呢?
业内分析,基本原则和方向不会变,比较大的改变应该会是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区块链化等,与科技手段融合度的提升。
技术总是在进步的,就这个方面而言,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复总体研究方向也将从单一的物理、 化学或生物学过程向着多介质、多界面、多过程耦合模式过渡;从单一污染源分析,向着多源解析的立体化监测体系过渡;从单一技术到耦合技术应用过渡;从单功能目标向多功能目标靶向修复过渡。
简单说就是,基本都是从简单向复杂发展,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复体系。
另外,创新模式也是需要,例如浙江丽水开发区制定并实施了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同时,环保局还会将警示牌张贴在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图上,一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先行示范也会形成标杆效应,如土壤污染治理“柳州模式”——6项工作齐头并进:重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对污染地块实行联动监管;安全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完成市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专家库、样品库建设;抓机制助推先行区模式建设。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各项能力的提升,土地健康保障将更加有力。
(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 )